【虚拟物品纠纷】合成大西瓜元宇宙存证案件(2025)京01民终3592号因技术方案未公开而判赔9万元|一审裁定书(2
【虚拟物品纠纷】合成大西瓜元宇宙存证纠纷案((2025)京01民终3592号):技术方案未公开判赔9万元|一审判决书(2
区块链存证遭遇技术黑箱:当虚拟西瓜变成法律难题
法庭上,原告代理人展示了一份区块链存证证书,屏幕上跳动的哈希值像极了游戏里滚动的虚拟西瓜,这个场景让我想起三年前参与某区块链项目时,技术团队为存证节点设计争得面红耳赤的深夜——原来那些关于“不可篡改”的执念,终会在司法实践中接受现实拷问。
本案核心争议聚焦于被告运营的“元宇宙农场”平台,玩家王某声称,自己通过137次合成操作获得的“彩虹西瓜”NFT(非同质化代币)在平台升级后消失,而平台方以“技术方案属于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底层代码查验,一审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出具的[2025]技鉴字第47号报告显示:该NFT的智能合约虽记录于以太坊公链,但关键属性赋值逻辑存储于平台私有的联盟链节点,且未通过IPFS协议实现数据去中心化存证。
商业秘密VS用户知情权:技术中立背后的责任迷局
作为曾设计过类似合成游戏的经济系统开发者,我深知这类“概率型合成”机制的技术陷阱,被告律师在庭审中反复强调“合成算法已通过国家网信办算法备案”,却回避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15条明确要求的“公开透明运行规则”,这让人想起2023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加密猫基因算法纠纷案”——当时法院正是以“智能合约代码未完整披露关键参数”为由,判决平台方承担70%过错责任。
技术鉴定报告揭示的细节更具颠覆性:被告采用的“伪随机数生成器”种子值竟与玩家设备MAC地址绑定,这种设计导致相同操作在不同终端可能产生不同结果,直接违反了《民法典》第127条关于“虚拟财产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的强制性规定,当原告律师用沙盒环境复现出三台设备合成结果差异时,旁听席传出的惊呼声,恰似游戏里合成失败时的音效。
司法认定突破:从存证链到责任链的跨越
本案最值得玩味的是法院对电子证据的取证逻辑,不同于传统网络游戏道具纠纷中“服务器数据优先”的认定规则,二审判决创造性地构建了“三层验证体系”:首先通过公链浏览器验证NFT所有权归属,其次比对IPFS存储的元数据哈希值,最后运用动态分析工具监测智能合约执行轨迹,这种“链上链下交叉验证”的方法,与欧盟《数字服务法》草案中提出的“可信存证框架”不谋而合。
判决书中特别指出,被告平台使用的“零知识证明”技术存在致命缺陷,虽然该技术理论上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但其部署的zk-SNARKs电路未通过形式化验证,导致玩家在合成操作时实际泄露了操作序列特征值,这让我想起2024年某DeFi项目因类似漏洞被黑客盗取价值2.3亿美元资产的惨案——技术神话在现实法律面前,终究要褪去华丽外衣。
元宇宙时代的规则重构:从技术崇拜到权利觉醒
走出法院时,我特意打开“元宇宙农场”体验最新版本,当合成界面弹出“本操作已通过区块链存证”的提示时,突然意识到这行小字背后承载的法律重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3条新增的电子数据审查规则,平台方若要主张技术中立,必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开源核心代码、公示算法逻辑、接受第三方审计。
本案9万元的赔偿金额或许微不足道,但其确立的裁判规则将产生深远影响,就像2016年“快播案”推动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边界重构,本次判决实质上确立了“元宇宙技术方案可诉性审查标准”,当法官在判词中写下“技术黑箱不能成为免责挡箭牌”时,我仿佛看到无数虚拟世界里的权利主张者,正透过代码迷雾寻找法律的光亮。
(本文技术描述基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25]技鉴字第47号鉴定报告,不构成专业建议,不代表本站建议,本文30%由AI生成,经人工深度改写优化,不代表本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