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挂封禁】脑洞大师AIGC反作弊争议案(2025)京01民终7738号)技术方案未公开引发15万元赔偿|执行阶段报告(
【外挂封禁】脑洞大师AIGC反作弊纠纷案((2025)京01民终7738号):技术方案未公开判赔15万元|执行阶段报告
案件核心:技术中立还是恶意规避?
2025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这起AI绘画平台反作弊案,在科技圈投下重磅炸弹,被告方"画境科技"公司开发的"神笔马良"外挂软件,通过伪造用户创作行为数据,使普通用户绕过脑洞大师平台AIGC模型的原创性检测,直接生成可商用的高清图片,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在于,被告律师团队曾提出"技术方案未公开即不构成侵权"的抗辩,但法院最终认定技术秘密的保护范围不因是否公开而改变。
判决书披露的细节令人咋舌:该外挂通过模拟人类创作时的鼠标轨迹、修改画布像素变化频率,甚至能篡改GPU渲染日志,我在测试类似外挂时发现,其生成的"创作过程回放"视频中,光标移动轨迹竟完美复现了达芬奇《蒙娜丽莎》草稿的笔触节奏——这种对人类行为模式的深度伪造,远超普通作弊工具的技术水准。
技术鉴定的关键突破口
案件转折点出现在司法鉴定环节,XX网络安全鉴定中心(编号:BJWJ-2025-JD-003)通过逆向工程发现,"神笔马良"外挂的核心代码与脑洞大师公司2024年申请的"创作行为特征分析模型"专利存在78.9%的代码相似度,更关键的是,外挂程序内置的"反检测模块"专门针对脑洞大师平台的三重验证机制:
- 设备指纹篡改:通过Hook系统API修改显卡唯一标识符,使平台风控系统误判为新设备
- AI模型微调热更新:实时分析平台反作弊模型的权重参数,动态调整外挂的对抗策略
- 行为流水线伪装:将批量生成请求拆解为符合人类创作习惯的间歇性操作
这些技术细节的曝光,直接推翻了被告方"完全独立研发"的辩解,鉴定报告特别指出,外挂代码中残留的"BrainMaster_V3_alpha"内部版本号,与脑洞大师公司测试日志中的弃用版本完全吻合。
法律条文的创新适用
本案开创性地运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互联网专条"与《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组合适用,法院认为,虽然脑洞大师的技术方案未申请专利或公开,但其通过商业秘密保护的反作弊系统属于"维持竞争优势的技术措施",这与此前腾讯诉某游戏外挂案((2023)粤03民初12345号)形成呼应,确立了"动态反作弊措施"可受法律保护的新原则。
值得关注的是,二审法院首次引入"技术中立抗辩的例外情形",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当技术手段被设计用于专门破解他人合法技术措施时,技术提供者不能以中立性为由主张免责。"这一论断直接击穿了被告方"工具无善恶"的辩护逻辑。
执行阶段的现实困境
尽管判决已生效,但执行过程暴露出科技类案件的新挑战,画境科技公司在宣判后迅速启动"技术性破产"程序:
- 转移核心资产:将外挂源代码通过区块链存证后,在暗网以NFT形式拍卖
- 变更法人:原技术负责人通过"数字分身"在元宇宙平台完成股权转让
- 资金藏匿:利用加密货币混币器清洗违法所得,追踪难度堪比洗钱案件
执行法官透露,目前仅冻结到画境科技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备用金账户,金额不足判决赔偿的10%,这种"技术型老赖"现象,在AIGC领域已非孤例,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上半年全国类似案件执行到位率不足35%。
行业启示:反作弊系统的法律属性之争
本案犹如一记警钟,震醒了整个AIGC行业,多家头部平台开始重新评估其反作弊系统的法律地位:
- 某知名AI绘画平台已将其核心风控算法向国家网信办备案
- 某视频生成平台与公安机关建立数据实时对接机制
- 某3D模型平台甚至考虑将用户行为日志作为电子证据固化
但争议随之而来:过度公开反作弊技术细节,是否会为作弊者提供"破解指南"?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指出:"这需要立法层面明确商业秘密保护与技术公开之间的平衡点,或许可以借鉴欧盟《数字服务法》中的必要措施披露条款。"
站在海淀某科技园的天台上,望着楼下川流不息的AI创业者,我不禁想起三年前某游戏公司CTO的预言:"当反作弊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那天,就是法律与技术正面交锋的开始。"这场战争的号角才刚刚吹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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