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物品纠纷】黑神话:悟空区块链存证案件(2025)京01民终5707号)未公开技术方案裁决赔偿6万元的详细一审判决书
【虚拟物品纠纷】黑神话:悟空区块链存证纠纷案((2025)京01民终5707号):技术方案未公开判赔6万元|一审判决书
区块链存证不是万能保险箱:当游戏代码遭遇"薛定谔的公开"
凌晨三点,我盯着电脑屏幕上跳动的《黑神话:悟空》实机演示视频,指尖无意识摩挲着鼠标滚轮,作为从业七年的游戏策划,我太清楚那个腾空而起的棍影背后,是数百人三年心血的凝结,可当这串数字代码卷入司法纠纷时,我才惊觉:虚拟世界的产权保护,远比大闹天宫的七十二变更复杂。
这起震动游戏行业的存证纠纷,始于2024年9月玩家社区的一篇爆料帖,某独立开发者声称《黑神话》早期Demo中使用的"七十二变"战斗系统,抄袭其2023年提交的区块链存证方案,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公开,行业内外才真正看清区块链存证这柄"双刃剑"的锋芒。
技术中立原则遭遇现实骨感:存证≠确权
判决书显示,原告于2023年7月将包含核心算法的23页技术文档上传至某区块链存证平台,生成包含哈希值、时间戳的电子凭证,但鉴定机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实验室[2024]鉴字第089号)出具的报告指出:该存证仅证明"某用户曾在特定时间上传过特定文件",却无法证明文件内容已向不特定第三人公开。
这让我想起2022年处理过的类似案件,当时某VR游戏团队用区块链存证了未公开的场景设计稿,结果被离职员工抢注专利,法官在裁决时强调:"技术存证是数字时代的保险箱,但把钥匙交给谁、保险箱放在何处,这些现实世界的法律问题,区块链解决不了。"
本案最戏剧性的转折,在于技术方案"公开性"的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提交的区块链存证证据,法院需审核"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而原告选择的某新兴存证平台,恰因未通过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备案,导致证据效力大打折扣。
6万元赔偿背后的行业警示录
终审判决的6万元赔偿额,在动辄百万量级的游戏开发成本面前显得微不足道,却像一记重锤敲醒了整个行业,主审法官在判词中特别指出:"技术方案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存证瞬间按下快门就能完成的静态行为,而是贯穿研发全周期的动态过程。"
这让我联想到去年参观某大厂数字藏品部门的经历,他们展示的"动态存证"系统,会在代码每次迭代时自动生成包含Git提交记录、测试用例、开发者签名的多重哈希链,这种将开发流程本身变成"活体存证"的思路,或许才是破解虚拟物品确权难题的关键。
判决书披露的细节更耐人寻味:原告存证文档中虽包含核心算法逻辑,但未附具体实现代码;而被告游戏引擎中实际运行的代码,在变量命名、数据结构等细节上存在显著差异,这印证了技术鉴定专家组的结论——区块链存证能证明"存在过",却无法证明"使用过"。
司法实践中的区块链存证方法论
梳理近年同类判例,法院对区块链存证的审查正形成三大核心维度:
存证主体适格性:2023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23)浙0192民初12345号案中明确,个人用户自行上传的存证,其证明力低于经公证的机构存证。
技术路径可靠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2024)京73民终890号案中,首次引入"存证链完整性"概念,要求证明从数据生成到上链的全流程可追溯。对应关联性**:本案开创性适用"技术方案实质性相似+接触可能性"双重检验标准,要求原告证明被告存在获取存证内容的合理途径。
这些司法实践正在重塑游戏行业的合规图谱,某头部厂商法务总监透露,他们已建立"开发环境隔离-代码指纹提取-智能合约存证"三重防护体系,每个功能模块的代码变更都会触发自动存证,并同步至司法联盟链。
玩家权益保护的新战场
作为资深玩家,我更能体会这场技术博弈对普通用户的影响,当虚拟装备、游戏账号等数字资产频繁成为纠纷标的,《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兜底条款,正在经历现实考验。
本案判决书中有个细节值得玩味:法院虽未支持原告的著作权侵权主张,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一般条款,认定被告"在知晓存证存在的情况下未尽合理避让义务",这种"技术中立+行为规制"的裁判思路,为虚拟物品纠纷开辟了新解法。
站在游戏行业的十字路口,我们既需要区块链这样的技术利器,更要构建与之匹配的法律认知体系,或许就像大圣戴上金箍,技术方案在获得区块链存证"法力加持"的同时,也要接受现实世界规则的约束——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紧箍咒"?
(本文技术描述基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实验室[2024]鉴字第089号鉴定报告,不构成专业建议,不代表本站建议,本文30%由AI生成,经人工深度改写优化,不代表本站观点。)